新疆8名基督徒因信神遭重判7至12年
中共對全能神教會的迫害不斷加劇,基督徒僅因聚會、傳福音等正常的信仰活動就會被抓捕,甚至被判重刑。2019年9月,新疆8名全能神教會基督徒因信神被法院重判7至12年。
據了解,2018年7月,向彩花等8名全能神教會基督徒因信神被新疆奎屯市公安局警察抓捕,並被扣以涉嫌「組織、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」刑事拘留,羈押於奎屯市看守所。
2019月10日,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奎屯市法院認為向彩花、崔敬、賀春、李萍、桂承霞、董春華曾擔任奎屯地區全能神教會主要帶領,負責當地多處教會工作,劉雪梅、王玉玲曾負責修改教會基督徒寫的見證文章,這類文章刊登在教會官方網站上,根據中國《刑法》第300條第一款等規定,給她們扣以「組織、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」判重刑。
其中,向彩花、崔敬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(刑期至2030年12月25日),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;賀春、李萍、桂承霞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(刑期至2029年12月),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;董春華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(刑期至2028年11月26日),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;劉雪梅、王玉玲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(刑期至2025年12月25日),並處罰金人民幣4萬元。
目前,向彩花等8人仍被關押中,服刑地點不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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